近期在留言区有处于哺乳期的女士问:“我生完孩子才2个月,也要被银行催收,面临起诉的风险吗?” 诚然,此类人群可以列为特殊,不论在何种领域都是如此。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如果说背负信用卡负债,银行是否能够给予一定的特权呢? 答案是肯定的,毕竟人情法理,都是正常的。 那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通常处于哺乳期的人,产后会有1—6个月的“特权期”。但是银行并不会主动去调查情况,如果真的想要减免催收,或者是规避不必要的刑事责任,是需要掌握主动权,主动和银行进行协商。 致电给所在行的客服即可,说明自身的情况,相信没有多少银行会强硬拒绝,只不过有些银行会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产检证明、出生证明等等,以此来作为合理依据。 那如果银行没有接受负债人的申请,又该如何呢? 对于这种情况,若存在,负债人可以主动致电银保监会。将自己的情况以及诉求说清楚,要求银监会督促银行做出一定合理的“改变”。 银监会本身就是对各家银行起到一个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比如就曾经对浦发银行的外包催收不善进行了一定的罚款,能起到规范作用。 但是要知道,这个督促也只是在面对银行催收方面。即便是反馈到银监会,也并不代表债务可以就此勾销,从此不用偿还。 银行会根据负债人的实际情况,进行1—6个月的免催收,如果案件已经移交,会将案件召回,先暂时留存银行。在此停止催收的期间,银行不会对负债人进行上门或起诉,可以有一个平缓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段停催期间,相应的违约金和罚息是正常收取的,不过可以在停催后与银行协商,要求减免。通常一次性还清的情况下,减免的可能性极大。 在负债人哺乳期间,也只是停掉施压的威力,保持平静的生活,但是欠款的利息可不会轻易就消掉,所以这点要注意。 除了哺乳期的负债人,产妇、后期孕妇都有这样的特权,要求银行停止催收,停止上门等。不过具体的还是要和银行协商,而不是被动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