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洛学院3000名学生竟被中国银行商洛分行办理了信用卡。1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洛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承认确有此事,已对该行行长进行约谈,并称未经学生本人同意为其办理信用卡系明显违规,目前银监局已介入调查。(12月15日 中国经济网)
按照国家规定,信用卡的办理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并且有当事人亲笔签字、身份证件授权信息等,银行柜台才能办理。可是在此事件中,当事人并不知情,莫名其妙地就被银行给办了信用卡。
而实际上,这样的事件并非孤例,只要网络搜索“被办信用卡”关键词,总会出来一大串类似的新闻事件。一些银行为了开拓业务量,违规降低办卡门槛,还将信用卡销售业务承包出去,而承包者则会采取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卡并激活等各种手段来完成任务,从而造成了被办卡情况的发生。信用卡开卡门槛较低、行业竞争过度乃至恶性竞争,为违规办卡埋下了伏笔。
依照规定,办理信用卡应该使用当事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亲笔签字,但是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却常常用身份证复印件代替身份证原件,因为相对而言,身份证复印件比原件更容易得到,所以这种降低门槛的行为,必然给“被办信用卡”现象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而信用卡的使用状况常常与银行甚至社会征信系统相连,一旦出现“不讲信用”的情况,当事人的信誉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各种社会行为。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出现信用不良记录,最后才发觉是“被办信用卡”惹的祸。
所以,对于“被办信用卡”问题,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在严堵漏洞的基础上,对于违反规定的银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而不仅仅是约谈处理。近些年,“被办信用卡”之所以肆虐成灾,原因之一就是对责任人处罚太轻。
信用卡是银行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先消费后还款的小额信贷支付工具,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最讲究消费信用,持卡人一旦不讲“信用”就会受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处罚。同样,违规办理信用卡同样是一种亵渎信用的行为,理应接受更严厉的处罚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