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用卡套现不同,信用卡取现是信用卡本身固有的功能之一,持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向银行预借现金,使用信用卡提取现金的过程称为信用卡取现。
信用卡取现不会影响持卡人的信用或者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但是信用卡取现的收费标准非常高,信用卡取现的时候会即时扣除1-3%的手续费,取现的金额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利息,并按月计算复利。所以在非紧急情况下请勿使用信用卡取现功能。
信用卡套现之所以是违法的,是因为持卡人通过套现就可以绕过银行的取现收费,变相的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同时还能享受银行针对刷卡消费而设立的免息期、最低还款额、积分等优惠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并实施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持卡人不允许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及恶意透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利用银行卡及其机具欺诈银行资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哈尔滨方破获信用卡套现达1500余万的犯罪团伙
去年6月27日15时许,被害人李某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派出所报案称,其6月19日20时许,被一名通过网络认识的男子以信用卡套取现金的名义,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某酒店门前骗走现金15000元。接报后,民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网络活动轨迹开展综合研判,于6月28日10时许,在哈尔滨市道里区薛家镇将犯罪嫌疑人姚某(男,23岁)抓获。经审,姚某交待其知道哈尔滨市宣化街米兰国际公寓楼有人用POS机非法套现,遂以此为诱饵,在网上取得被害人李某信任后,骗取其现金15000元的犯罪事实。
哈尔滨市南岗区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姚某的交待,对线索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开展侦查。6月29日11时许,办案民警经化装侦查,细致摸排,在米兰国际1207室将涉嫌非法经营POS机套现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22岁)、栾某某(女,44岁)、栾某某(女,23岁)、未某某(男,29岁)4人抓获,现场缴获POS机6部、信用卡100余张。
经审查明,自2013年5月起,4名犯罪嫌疑人在长春等地购得多部POS机器,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米兰国际1207室开设套现公司,按照0.8和1.5不等的百分比例套取现金,截至被警方抓获,共套取现金达人民币1500余万元。其中,6月29日当天套取现金1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