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被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银行先发函提示客户还款,逾期不还超过6个月,银行将有专门的人员上门催讨。若这时还不还,银行就会将案件转到诉讼程序。
2.银行正式起诉,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然后你会接到传票。
3.传票可能会送到你家里面或者工作单位。
4.然后开庭的当天你要出庭,然后法院会对你宣判要还钱,并且正式你通知你不还钱的后果。
5.如果坚持不换,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罚没你的财务。
6.如果你还是坚持不还,坐牢。
只要银行起诉你了,就肯定会有罚金。一般是欠款额度的20%-50%之间。
如果一直逾期不还款,不仅有滞纳金还会产生个人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就不能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了。超过三个月或银行两次催款后还没还款,银行就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