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是2019年了,对于新的一年,相信大家都会有所期待。但对于三方支付机构来说,非但没有期待,反而可能在新的一年日子会更不好过。随着非现金支付的市场份额不断壮大,我国的三方支付机构也是越来越多。除了我们最熟悉的银联、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之外,其他的三方支付机构还有200多家。但三方支付机构这么多,难保其中不会有违规操作的机构,因此监管层对三方支付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
央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新规
根据央行在今年7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用户的大额交易进行上报,需上报的情形共有四种: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对于个人来说,当然是属于自然人,而1、3、4三种情形都涉及到个人。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个人使用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现金交易超过5万,或者向银行账户转账超过20万以及向其他账户转账超过50万就需要上报?别急,如果仔细读一下这项新规,或许就会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需要上报的是支付机构,而不是个人。所以对个人来说,原来是怎么用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的,在新规执行后还是一样,不需要在超出交易限额时向支付机构或央行上报。
其次,三方支付机构一般都不会涉及现金收支,所以第1种情形对支付机构及个人基本不会有什么约束。
总而言之,新规执行后,个人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基本不会有什么影响。
其他可能产生的影响
虽然新规不会影响个人使用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但其他的影响还是会有的。比如三方支付机构或许会觉得用户每次大额交易后都要上报很麻烦,可能就会把用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额限制在央行规定的范围内,这就省去了上报的麻烦。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用户也就不能进行限额之上的交易了,这对一些人来说应该还是会有一定影响。
不过,即使支付机构会对用户交易限额,向其他银行账户转账限额20万,以及向其他账户转账当日单笔或累计限额50万,相信对大多数个人来说应该是够用的了。如果说支付机构不会对用户的交易限额,那对个人来说就没半毛钱关系,需要烦的只有支付机构而已。
此外,在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对用户的大额交易上报之后,可以更好地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毕竟这些资金是要从央行的眼皮子底下过的,相信支付机构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行为吧?这对用户来说,还是一个有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