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制于直接融资困难、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谨慎贷款以及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在国内最具竞争力的第三方融资服务平台一秒通,年至少帮助万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秒通专业融资顾问分析称,小微企业普遍缺乏被金融机构认可的合格抵押物,且信用状况一般又不透明,因此很难直接从金融机构取得支持。
今年以来,国家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负担重等问题接连出台相关财税及金融扶持政策。按国务院确定的“两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目标,我国小微企业信贷余额达13,21万亿元,增长14.2%。
就目前融资的情况来看,中小微企业融资不能仅仅依靠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应该给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融资机会,这其中既包括股权融资,也包括债权融资;既包括场内市场,也包括场外市场和私募市场,资本市场应成为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