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诈骗手段控制一中学生向其家长敲诈钱财事件,目前,河南延津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对其依法批捕。
今年32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系延津县人,平时游手好闲,不愿出力挣钱,可花钱却不可一日或缺,缺钱了就向亲朋好友伸手借,借的次数多了又光借不还,也就没人敢借给他了。于是,他想办法办了一张银行卡,用透支来满足他花钱的要求,很快他的银行卡就透支了1万多块钱,晚上躺在床上仔细思量,李某感到了后怕,借亲戚朋友的钱还不上他们也拿我没办法,可透支银行卡上的钱还不上,时间长了利息又那么高,那可是要坐牢的呀!他左思右想,得想办法把透支的钱还上。于是李某想到了一个高招,就是利用自己的儿子来敲诈自己的姐姐,她不是非常喜欢侄子吗?
2012年8月29日下午3时许,李某来到某小学门口等候在这儿上小学的儿子,可左等右等就是不下课,这时候来了一个十三四岁的中学生,俩人聊了起来,这时李某的心中猛然一动:将这小孩骗走,向他的家长要钱。
他对小男孩说:我想去某个路口找女朋友还东西,可我又不方便见那个人,要是你帮我去还,我就给你一百块钱。小男孩一听有一百块钱可拿,他上网正缺钱呢,于是就满口答应了。在新长北线等了一会儿,李某又说那个人到了新乡,只要你帮我把事办好,我就给你一千块钱,小男孩虽然有些害怕,但一千块钱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于是又跟他来到新乡。当时天已经黑了,李某不知接了谁的一个电话,就跟小男孩说:那个人现在又在郑州了,我们就在新乡住一晚等她吧。就这样把小男孩骗到手,后来小男孩发现屋里有一把水果刀,就有些害怕,他想网吧里人多没有危险,他就对李某说想上网吧,李某就带他去了网吧,并交了上夜市的钱,李某知道这个男孩身上没钱也不怕他跑,这时,李某趁机给那男孩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你小孩在我手里,明天上午给我打两万块钱,我只是为了钱,如果你们报警或者是不拿钱,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小孩儿了。接着就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了一个银行账号。做完这些事之后,他松了一口气感到还贷有希望了。
8月30日早上六点钟,李某来到网吧接小男孩来到住屋,跟他说:那个朋友十点多从郑州过来。10点半左右,李某领着男孩来到牧野公园附近,在移动公司门口的公交站牌前等候取钱的时候,被公安机关抓获。
李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无力还贷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正当还贷,而是想到利用自己的亲身儿子,亲身儿子没有利用到便拐骗其他儿童,通过非法途径进行敲诈来解决自己的困难,这种行为将令社会唾弃,他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