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是为了方便消费所需,但如果刷卡消费不还钱,不仅影响个人的信誉度,而且还会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受到法律制裁。
几天前,平阳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2008年10月,平阳鳌江男子陈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15000元的信用卡,一直未用。2009年9月,陈某因手头拮据,以虚构买“汽配”名义,到平阳鳌江某汽配经销处银联POS机刷卡透支人民币近15000元,并将其10%交给该店主。还款时间到期后,陈某对银行寄来的催收通知书,连续三个月不予理睬。2010年7月份,平阳警方接到银行方报案后受理了此案,并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陈某列为网上追捕对象,办案民警通过一年多努力,最终在鳌江新河路街上抓获逃跑已久的陈某。
现陈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被平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