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在为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涉农企业和农户优先办理抵押登记、优先提供融资平台的基础上,又开全省先河,实施金融制度创新:守合同重信用的涉农企业和农户享受提高抵押贷款率的优惠政策,首批受益者达百户。
近日,大连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大连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发挥“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进一步推进涉农贷款的意见》,进一步盘活涉农企业、农户信用的无形价值,提高贷款比例,支持“三农”。
《意见》提出: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可获得增加15%,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65%的贷款额;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可获得增加10%,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60%的贷款额;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可获得增加8%,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58%的贷款额;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农户称号的,可获得增加5%,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55%的贷款额。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两年内,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给予贷款适当利率优惠。在授信额内采取“持续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前期,大连市工商部门建立了155个合同指导服务站,帮助涉农企业和农户规范合同文本,调解合同纠纷,悉心培育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价值观。新政策推出后,大连市工商部门将向金融机构作出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度推荐,使其享有优先借贷、提升信用额度等优惠政策。
诚信无价有实惠,失信无德有处罚。据大连市工商局相关部门介绍,该局建立了履约守信的退出、晋位机制,仅去年就撤销包括涉农企业在内的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3个、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36个、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76个,企业之前享受的优惠政策一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