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持卡人未全额还款,哪怕是欠1分钱,都会对全部的账单收取利息。部分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引起社会热议。百姓无法理解这样收费的合理性,那么收取利息银行业自身和监管部门又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此前,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态,对于已经规定命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银行肯定是不能收取,而对于银行定价范围内的,它需要做到明码标价。这个回答没有直接对应全额罚息,但显然这属于银行自主定价的范畴。
对此,记者也专门采访了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他表示银行业这方面首先要做到的是告知,就是你的欠款逾期了,必须短信告知、甚至电话通知催缴,如果银行做不到这一点,那么罚息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他也表示,在信用卡消费方面,银行给予了消费者最长50天的还款期,有的银行之后还会再宽限一两天,按理来说持卡人不应该说遇到来不及还的问题。
而信用卡消费涉及个人信用,尽管在国内发展时间并不长,但在国际上,这是评价个人信用的重要凭证,每个人都要严肃对待。如果忘还了,会造成个人信用和相应的罚息,在国外这种罚息可能更狠。
此前国内最大的工商银行曾经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但似乎并没有什么银行跟进。对此,记者也专门询问了工商银行内部的人士,他们表示,由于工行技术实力比较强,他们的信用卡系统是自主开发的,所以可以设定取消全额罚息。但是其他绝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系统都是买的国外的公司的成套设备系统,由于国外惯例是全额罚息的,所以引进回来的系统也都是这样设定的。如果修改要花钱,还要调试,不是特别简单的事情,又涉及到是国际惯例,所以很多银行都没有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