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严格按审慎性原则重新设计了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被下调,通过引导商业银行来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从而使实体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公共部门实体债权的风险权重被下调,商业银行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也适度上调。
办法同时建立了统一配套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系统重要性银行2013年底前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达到9.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2016年底前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8.5%。
去年末各类银行纷纷加入资本补充的大军以期达到资本管理新规要求,尤其是次级债的发行。前年年底,建行、中行、农行集中发行了1130亿元次级债;浦发、广发、招商银行等城商行和农商行也扎堆发债。此外,增资扩股也成为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满足新规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已经达到16家上市银行。5家国有大行在核心资本充足率方面已达9.5%。
有金融专家表示,“大行尤其是上市银行,在补充资金机制较健全的前提下相对压力较小,相比之下小银行由于受募资渠道不畅、估值较低、利润较差等影响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