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投诉,在信用卡消费明细中,发现除了两笔莫名其妙的消费之外,还有好几笔是被别人取了现,被乱扣的款项接近7千元。
据了解。2011年4月11日,王女士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咨询理财信息,由于是该支行的VIP客户,所以她享受到理财经理薛某一对一的理财服务。在薛某的热情推荐下,王女士购买了一款据称是保本保息、年收益最低5%的投资黄金的理财产品。
随后,王女士把180万元人民币交由薛某管理,进行黄金T+D交易。到了9月份,交易账户竟然只剩下1万余元。王女士急忙联系薛某,但是已经联系不上。王女士多次向银行总部投诉此事,然而银行方面则称薛某已经辞职,并称王女士的交易属于薛某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王女士将平安银行告上法庭。
平安银行官方微博在2012年9月24日的回应则称:该名客户办理的为黄金T+D业务,非银行理财业务。银行作为第三方仅为客户提供交易平台,目前,该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
对于银行这样的解释,网友却不认同,网上出现一边倒地批评平安银行违规操作、没有道德底线的声音。有网友调侃:普通人管那叫合法诈骗,银行方面管那叫风险投资。深圳网友蚂蚁在新闻跟帖中说:在银行工作的人,拿着银行的合同签,就是代表与银行合同成立的,不管是谁做代表,岂能说与很行无关!这就是推卸责任!
不过,也有人认为责任不应单方面承担,有位网友就发出质疑:能有180万现金的人说不清楚风险?此外有网友判断认为,估计王女士买了看空黄金的单子后就没去打理,交易员不知她的亏损情况也无法采取措施止损,最后被系统强制平仓。如果王女士所说属实,只能告那经理人当初口头无风险承诺的欺骗,但这要取证很难,除非有录音。
面对着垄断且霸气十足的银行,消费者、储户往往别无选择,只能接受银行的霸王条款。在现实生活中,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银行多给钱,储户必须归还,银行少付款,离开柜台概不认账,这就是银行与储户权益严重不对称的失衡现状,银行的傲慢骄横与用户的权利贫困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