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蔡某企图通过信用卡套取高额现金,与业务员生意谈不拢后,他干脆将业务员绑架起来勒索。日前,石狮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杨某在上海替柴某搞POS机刷卡业务,他平时都是在互联网上发广告。去年11月6日,杨某与同事李某经中介介绍,到石狮某宾馆,与24岁的蔡某洽谈信用卡套现业务。蔡某问他套现翻倍3-9倍、保底3倍怎么算,但杨某表示,他从没有听过保底3倍这回事。不想,蔡某突然气急败坏,强行将杨某等人拦住,并叫来8名帮手将他们控制住。
蔡某等人将众人殴打一顿后,向杨某索要10万元的赔偿费。杨某交给蔡某一张银行卡,蔡某从中取出了6000多元。
看你可怜,给你打个折算4万,赶快去筹钱。蔡某继续要挟说,如果杨某不给钱,就将他非法套现的证据交给警方。当天,杨某因没借到钱,蔡某把他的右手小指插进玻璃瓶子里,并折到手腕处。随后,蔡某放走其他人,把杨某转移到其他酒店继续威胁他筹钱。第二天,杨某通过电话先后向亲人、朋友等借了近4.8万元,蔡某取走了其中4.7万元钱后,给了杨某5000多元路费就将他放走。去年11月23日,石狮警方接到报警后,将蔡某抓获,扣押了一把砍刀,并将查获的3000元赃款发还给杨某。
石狮法院认为,蔡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绑架他人,数额达人民币4.8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他退赔4.5万多元的赃款给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