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9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银行卡支付已经深入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而由于信用卡逾期还款而被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的新闻也常常爆出,“透支6毛,六年利息和滞纳金7千多”、“欠款206元,七年后需缴还超两万”……银行在本金、罚息之外,还要收取的高额“滞纳金”,频频引发争议。
在银行与信用卡持卡人的纠纷中,有的法院判定持卡人违约,也有法院认定中国银行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违法。信用卡逾期不还,究竟该不该收取高额的滞纳金?对于现在收取的滞纳金高不高?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曾先后担任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的法律顾问,但他自己却被拉进了信用卡的黑名单,因为他我还房贷的时候,两个月没有还。
按照银行系统的规定,信用卡一旦发生逾期,不仅要支付高额的滞纳金和利息,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和今后贷款。虽然滞纳金条款也写进了发卡行的发卡条约,但究竟要支付多少滞纳金和利息?又会怎样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并不清楚。“逾期不还倒是经常被提醒,也收到相关的信息,但是具体怎么收我也真是不清楚。天天用,但是真是有那些规则、有那些要求从来没看过,也不太了解,就知道存钱花钱”。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说,持卡人对信用卡规则的不完全了解,往往是因为条约上的规则太多。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则认为,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与银行签订了富有法律精神的商业契约,就需要在违规的时候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于信用卡滞纳金的征收,央行早有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如果截至最迟还款日,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不再提供免息优惠,对已偿还的金额按日收取利息,对未偿还的金额按日计收利息和滞纳金,直至欠款被足额偿还。用这种滚雪球式的罚款,来提醒持卡遵守契约,代价会不会有点高?全国政协委员郭乃硕认为,“如果真是6毛钱,最后利滚利,罚款罚到了几千块钱甚至上万块钱,我觉得这是不是金融部门的霸王条款”。
全国人大代表何丽霞指出,“应该是合适的,一般是信用卡还款好像时间挺长的,一般都是一个月,你及时还了,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有些人借了人家钱怎么能要忘了呢,我觉得合适,不存在霸王条款”。
在银行系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穆合塔拜·沙迪克说,银行收取高额的滞纳金,作用不在惩罚,而在提醒。
中国银行业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2015年,25.45%的用户有过逾期还款行为。这其中有七成以上的用户逾期还款是因为“忘记还”;13.95%的用户是因为“还款渠道结算延时导致未及时到账”;8.98%的用户是因为“没有钱还”。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玉锁担心,收取高额的滞纳金会加剧持卡人欠款不还的状况。
王玉锁解释,“有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你不能劣币驱良币,你不能因为某些人的问题,就把大家的利益给侵害了,这我觉得是不对的”。
全国人大代表钱念孙说,信用卡还款应该给还款人一定的缓冲期,并且对逾期欠款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能“一刀切”。有的人老是不还钱怎么办,还有人有意利用信用卡来套取银行的资金,这种情况也要避免,但关键是有一个,它根据每个人使用卡的情况综合判断这个人的信用等级,有的人可以有适当的缓冲期。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颁布至今已有多年,只是部门规章,并没有专门管理信用卡的法律出台。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建议,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尽快制定、修改和完善。“有一些过去的关于信用卡管理的法律法规、条款和相对的管理制度,也应该到了调整的时候,应该与时俱进,适当的调整信用卡使用过程中有关于滞纳金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