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角逐小微贷
近几年小贷公司发展迅猛,但小贷公司在各个省分布不均匀,大致可分为三个集团。江苏、浙江领跑第一集团,合计贷款余额占全国比超过27%,其中江苏省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的省份。
逐渐开放的小微金融业使得民间资本迅速进入市场,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竞争者。如互联网金融,其中阿里金融建立伊始便成为行业内的焦点。截至2012年6月,阿里金融已累计为超过12.9万家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超过260亿元。同时网络贷款也越演越烈。鼓励银行扶持中小微企业,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各家银行随之转变态度,对具备贷款溢价优势的小微信贷市场青睐有加,这些都加剧了小微贷款市场的竞争。
融资渠道不畅
除外界环境竞争激烈外,小贷公司一直面临融资难,后续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小贷公司融资渠道不畅,缺乏一种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因为小贷公司不能够吸储,其活力完全取决于自身净资本和对外融资监管比例。如浙江省规定小贷公司可从银行融资、股东定向借款、同业调剂拆借三个途径进行融资,融资比例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100%。但实际运营中,后两条途径实施的限制性较大,目前通过这两种途径融资的小贷公司很少。
其次,小贷公司并非金融机构,法律地位不明,被排除在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在同业拆借、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成本、法律诉讼等方面难以享受与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也不能享受国家对农村金融和小企业金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也只能按一般工商企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低于金融企业的同业存放利率。由于税负较重,小贷公司的资金回报率较低。
另外,由于监管标准不一,小贷公司业务拓展受制约。当前政策不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设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一些省份虽然已经放松禁止跨区经营的规定,但受各地政策与监管标准不一情况的制约,业务拓展难以实现。
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强
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尚未有明确的金融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管。政府金融办虽有监管之权,但其侧重于抓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缺乏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本金变动、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合规性方面的监管。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完全靠自我约束,并未按时对贷款发放情况、贷款投向、利率监测等业务真实信息进行报告,信息透明度不强,相关部门很难把握其业务运作的规范性。小额贷款公司游离于金融监管系列之外,对维护金融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
虽然小贷公司的发展尚存问题,但其发展方向已渐趋明朗,保持非公众吸储类放贷机构的身份是适合大部分小贷公司的发展方向。非公众吸储类放贷机构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或股票、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不仅能降低整个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还能提高融资方式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