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的松绑,也许打乱了许多从事金融工作的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仅意味着取消了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而对于农信社还意味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就此终结。贷款利率上下限同时松绑,让包括农商行、农合行、信用合作社在内的整个农信系统面临全新的考验。
央行对农信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是希望引导银行信贷替代民间金融,通过提高贷款利率,弱化担保,用收益覆盖风险,扩大农信社客户面。然而,具体落实的信贷部门的内心却似乎没有那样的信心。2.3倍的上限一般都不会上浮到顶,不会更高,那样只能失去竞争力。放开0.7倍的下限则意味着对优质客户的争夺上竞争将更加激烈。
据了解,2004年10月,央行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时,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就不再设定上限,但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限管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同。
从多家农信社了解到,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大多数农信社基于资金成本和经营成本相对较高的考量,都作出了利率上浮的选择,贷款利率实行下浮的比较少见,但上浮的幅度也罕有达到基准利率的2.3倍。
据悉,在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除农信社外,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内的其他各类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也均已放开。通过真正的市场竞争决定贷款利率的机制将在未来的农村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