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众多平台和借款人眼里就是财神爷,在不法分子眼里就是冤大头。
在宣传推介时,各种忽悠各种捧,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其最终目的无外乎吸引投资。投资者作为网贷业务中的债权人,其合法权利相对之下更容易受到侵害,对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直都是重中之重。
今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落地,《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重点考量,注重对出借人和借款人,尤其是对出借人的保护,在第四章以专章形式对借贷决策、风险揭示及评估、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资金保护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但是,《暂行办法》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明确规定: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
这就要求作为投资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知道如何识别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做一名合格的投资者。
《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作出了简单的规定: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我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网贷投资者除了以上的规定以外,还需要牢记以下几点:
面对p2p,不要想着一夜暴富
对于投资者来说,“避免风险,保住本金”这八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金融产品有风险,可以说是人人皆知。但是面对高额的回报时,人们的头脑往往都会发热,这时候眼里哪还有“风险”的概念。
就p2p行业而言,国内出现p2p行业并不是太晚,但从2013年开始,p2p突然迈入一个快速爆发的时期。各种平台野草似的冒出来,特别是2014年,只要是成立个平台,基本不会愁拉不到投资,可以说进入了一个人傻钱多的时代。
为什么?
因为收益率摆着呢!远远高于银行利息,高于银行的理财收益。大家都相信,这个理财方式赚钱容易的很,就好比2006年的股市,只要投进钱,就可以不断的收取高额的回报,而且不像股市那样还需要技术,只要懂操作电脑就可以了,挣钱太轻松了。
但是,在成熟度不高,监管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的中国网贷市场,“跑路”分分钟教你做人。
所以,在进行p2p投资的时候,首先不要抱着发家致富的心态。
p2p只是一种理财方式,和买银行理财一样,它的收益率不足以谋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都不如彩票,最少买彩票还有那么点几率中个大奖。
理财只能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而不能实现发家致富、变身高富帅、赢取白富美的美好愿景。
心有疑虑速退,不要犹豫
网络借贷的模式其实很简单,两个参与方加一个第三方平台,没有过于专业的东西,即使是首次接触的人也不会太难理解。
无论是新手小白,还是久经沙场的老司机,一般考察的无非是平台的合规性、正规性,项目的真实性。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致使投资者无法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进行考察。所以总的来说,在规避风险方面能做的事不是太多。
投资的决断没有太多的技巧和方法,更多的是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所以在了解平台或者借款项目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点搞不懂,自认为模糊的信息,立刻舍弃该平台或该项目,不要因为收益而让自己处于风险的境地。
作为普通投资者,在投资的经历中往往会遇到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这种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但是正是这一丝希望让你越陷越深。
所以,只要心有疑虑,立即退出。
没有完美的制度体系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制度被上升到一个重于一切的高度。
内部的企业管理制度,外部的监管制度,偶尔还会冒出一个新的“科学”的制度体系。
并不是说制度没有用处,但制度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没有完美的制度体系。
上月发布的《暂行办法》,可谓是网贷行业的“宪法级”的监管制度,对网贷平台、平台的业务、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要求,被誉为“史上最严监管政策”。但同样有不严谨的地方,同样有漏洞可以钻。
同样,平台内部各种各样的科学风控体系,其把控风险的作用有多大,这是无法考量的。
即使制度真的那么完美,执行制度的是人,人总有疏忽的时候。所以,不要盲目轻信各种政策、制度,钱,毕竟是自己的。
总结了这么几条经验,不能保证以后的投资不再踩雷,但最少立于不败之地了。
投资行业中,钱是自己的,风险自己扛,多学几招总是好的。
如果有融资方面的任何疑问,欢迎大家随时提问,请戳>>>我要提问,有专业的信贷经理随时为您解答!
如果你有贷款需求,点击查看产品详情,或点击文章右侧一键委托模块,有专业融资顾问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