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细则征求意见稿已经与大家见面了,这样一来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有了消息。那么,本次个税抵扣细则说的是哪些内容。品存君今天就带领大家全面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版本》(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
个税抵扣细则重点内容
本次一共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用于抵扣个税,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租房租金、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每个子女3岁以后,就读幼儿园到博士生,每年可抵扣12000元或每月抵扣1000元。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进行学历教育每年抵扣4800元,每月抵扣400,进行职业资格教育每年抵扣3600元。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个人自费医药费超过15000元部分可以用于抵扣,每年抵扣额度不超过60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首套房房贷可以每年抵扣12000元,每月抵扣1000元。
5、租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三档标准,每月扣除800元、1000元、1200元。
6、赡养老人:赡养60岁(含)以上的父母及其他法定赡养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年可抵扣24000元,每月抵扣2000元。第二种纳税人非独生子女,每一纳税人分摊扣除额度每年不得超过12000元,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
2019年个税抵扣案例
1、某单身青年王先生,独生子女,父母年龄过了60岁,目前在北京租房上班,月薪在扣除三险一金后为12000元。
那么王先生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抵扣:1200(租房)+2000(赡养老人)=3600元
个税改革前:(12000-3500)*20%-555=1145元,王先生在个税改革前每月需要纳税1145元。
个税改革后:(12000-5000-3600)*10%-210=130元,在实施新个税以后王先生每月只需要缴纳130元的个税。
2、已婚李先生,独生子女,父母年龄过了60岁,首套房在还房贷,女儿在读幼儿园,月薪在扣除三险一金后为20000元。
那么李先生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抵扣:1000(房贷)+(1000)子女教育+2000(赡养老人)=4000元
个税改革前:(20000-3500)*25%-1005=3120元
个税改革后:(20000-5000-4000)*20%-1410=790元
这样一来,在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实施以后,李先生每月只需要缴纳790元的个税了。
通过以上的个税抵扣案例来解读细则,再通过计算我们看到每月可以节省的金额数目是非常可观的。在2019年1月1日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以后,也许月收入过万的人将再也不用纳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