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参加广东团的政府工作报告分组审议。
3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夕,广东代表团分组酝酿并提出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第一个发言,他带来的议案是“买卖信用卡入刑”。他说,全国电信诈骗案呈高发态势,2013年群众被骗高达100多亿元!骗子能够得逞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买来的信用卡。 这份议案引得现场强烈共鸣,众代表力挺。几分钟时间,30多位代表签名附议。 值得注意的是陈伟才的身份:广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而在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名册上,他的身份还是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 昨日,陈伟才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尽管已离开警界一年多,但他还是操着一颗“警察的心”。在回答如何看待公务员离职的问题中,陈伟才表示,这是正常的人才流动,不过他同时认为,公务员薪酬确实有改革的必要。 1 谈 所提交的议案 “买卖信用卡应该入刑” 新京报:今年提交的议案,为何会关注买卖信用卡? 陈伟才:网上已形成一个公开的信用卡买卖市场,卖方为私利卖银行卡,他不会想到这些卡,将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贿赂、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转账和取现。 新京报:会有这么大危害? 陈伟才:比如说电话诈骗,2013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30余万宗,群众被骗高达100多亿元。2013年,广州警方侦破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事主被骗2700多万元。诈骗团伙经多级转账,将这笔巨款转到3000多张信用卡,然后在台湾提现。这3000多张信用卡,就是诈骗团伙从大陆通过各种管道买回来的。 新京报:为什么要用这么多卡来提现? 陈伟才:。诈骗团伙得手后,为了逃避警方冻结,会需要很多信用卡,境外每张卡每天只能取一万元,比如上述案例,骗到2700万后,他们在短时间内把这笔巨款分散到3000多张卡上,然后尽快提现。 新京报:现行法规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是否还应进一步完善? 陈伟才:《刑法》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信用卡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这只能处理伪造信用卡,而不能处理真信用卡买卖行为。为遏制持续高发的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建议将出售、购买信用卡行为,纳入《刑法》中规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 谈 人大代表履职 “关注最有研究的领域” 新京报:作为企业的高管,为何还会关注信用卡诈骗,因为这是你以前老本行才会遇到的问题? 陈伟才:我认为,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应该特别关注他最熟悉的领域、最有研究的领域。 新京报:信用卡诈骗,你最熟悉? 陈伟才:信用卡诈骗是我过去20多年警察经历中体会最深的,因为见了太多太多被骗的群众,他们报案时的无奈、痛苦、无助,让我心痛,所以我要持续关注下去。 新京报:它与你现在的工作有何联系? 陈伟才:我在格力也分管安全,企业有8万员工,不少员工也会收到这样的诈骗电话、诈骗短信。 新京报:所以你觉得你有义务发声? 陈伟才:现在的电信诈骗确实太泛滥,社会高度关注如何治理,但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对此有特别专注研究的不多,我就更加要履行这个职责。
离开会场时,陈伟才手上拿着的签名纸已集齐了至少30名代表的签名,但他还准备找更多代表签名:“虽然够了,但越多越好。” “买卖信用卡行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妨害对信用卡的管理,卖方是为一己之利,买方是用于诈骗、洗钱、贿赂、网络赌博……”陈伟才说,“网络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半公开的信用卡买卖市场。” 陈伟才要改变的是,现行法律仅界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非法买卖行为危害性大于非法持有,对行为人自己办卡然后出售的行为无法处理、不能打击出售自己信用卡的行为。而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中发现,出卖本人信用卡给卡贩后,又转手到诈骗团伙用以实施诈骗的占了大多数。 陈伟才建议,将出售、购买信用卡的行为入刑,通过刑法修正案将出售、购买信用卡行为纳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