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家购买的商品房,大家是享有70年的产权的,但是当房产权7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就非常有争论,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房产权70年到期的情况特别少。但是随着时间往后推移,这个问题慢慢地变成了主要矛盾,那么就让我们看看我国对于房产权70年后是怎么处理的。
房产权70年代表的含义
首先大家需要弄懂,房产权70年到底是什么意思。房产权不仅仅代表房屋的产权,还代表着土地的使用权。房产权是没有期限的,大家也可以看到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但是土地却有使用权期限,因此房产权70年代表的是土地使用权限70年。
三大法律对房产权的规定
1、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土地法: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
3、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房产权70年后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述的法律作为参考,我国对于房产权70年以后,主要采取的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的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般而言这个费用不会太高,价格也会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这种方法是很好理解的,品存君以电梯房举例。如果说某电梯房的房产权70年到底,房屋业主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那么补交的金额假如按每平米算钱,那么1平米的价格是由这一单元的所有的住户平摊,相当于用户数越多,每户需要交的钱就越少。
2、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与建筑
如果说房产权70年后,国家在这块土地有规划,那么就会回收这块土地以及土地上方的建筑。这时候国家会给与房屋业主经济补偿,有点类似于拆迁安置。
总而言之,房产权70年以后要么是业主补钱,继续住在原有住宅里;要么就是国家征收,对业主进行补偿,不会说出现钱房两空的情况。目前这类型的法律尚在完善中,也许会像温州个例那样,不收取任何费用,让业务无偿续期,这样一来就更高枕无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