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接到你的银行账户资金需要监管,请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的电话时,你得留个心眼了。一个由台湾人和内地人组成的诈骗团伙,就是利用这样的方式,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诈骗168名受害人,诈骗金额达2200余万元。昨日,该团伙的15名成员在深圳中院受审。
3个月诈骗2200余万元
昨日受审的15名被告中有9人为台湾居民,5人来自河南淮阳,还有1人来自广东廉江。记者从法庭上了解到,目前一些幕后指挥策划的重量级人物还未归案。
检方称,这个以周董、高先生、叶惠民及陈璋旭(均另案处理)等为首的诈骗团伙冒充执法人员,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需要监管,欺骗被害人将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转入该诈骗团伙事先开设的银行账户。
去年期间,被告人苏某隆、卢某强、高某佑等15名被告先后加入该团伙。苏、卢、高等人听从陈璋旭指挥,其中,两名台湾籍被告人苏某隆、高某佑主要负责帮助陈璋旭办理和传递用来转账及套取现金的银行卡,从中收取相关费用。卢某强等内地人员则在陈璋旭指挥下,通过其提供的银行卡将诈骗的钱款取出,再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从中收取相关的好处费。
在叶惠民的指挥下,另外几名台湾籍被告则将诈骗的钱款汇总到掌控的账户,再通过非法途径将钱款从内地转到台湾。经查明,去年4月至7月,短短3个月时间,该团伙在全国范围内诈骗168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高达2200余万元。
两月提成达4.7万余元
昨日早上受审的几名被告中,有的基本认罪、有的全部认罪、有的则否认指控。
案发前曾在珠海经商的台湾人苏某隆昨日第一个受审,他表示基本认罪,据其交代,他认识并知道陈璋旭在珠海做空调生意,陈让他帮忙办理了大量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他以为是陈用来做生意用的。
河南淮阳人卢某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是用银行卡将诈骗来的钱款提现,再转存入指定的账户。他在法庭上认罪,并称每次取款后,他都能拿到两三百元报酬。他还组织多名同案老乡去银行提过款。卢某强还称,拿着很多银行卡去提现,也曾怀疑这些钱来路不明,但老板告诉他这些都是生意款项,他就没再多想。
台湾人高某佑否认检方对其的指控,既不承认自己参与了办理、传递银行卡,也否认存取过诈骗来的钱款。
曾是一名食品销售员的台湾籍被告人黄某,自称是与老婆吵了架,于是想来大陆工作一段时间,顺便散散心,看到一则招聘台湾人士在内地工作的广告后,便加入了这个团伙,先后在珠海和长沙两地工作。
据黄某交待,包括他在内的几名台湾人没有固定工资,收入靠经手钱款提成,比例是2%。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从入行到被捕仅仅2个多月时间,黄某提成收入就达4.7万余元。
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