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超限费渐淡出视线
每到假期的消费高峰,信用卡超限费总是让部分血拼一族感觉莫名其妙。不过,这个五一小黄金周,也许就不必像以往那么揪心了。
实际上,相当数量的信用卡用户并不知道超限费为何物,只有收到了罚款通知单才明白。据一些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介绍,持卡人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累计使用的信用额度在账单日当天超过该卡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持卡人须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超限费,也就是俗称的爆卡。根据央行规定,银行可以将信用卡刷卡消费的最高额度控制在核准额度的110%,即持卡人核准额度为10000元,最高可消费的额度为11000元,但超出额度的1000元,银行会按一定比例收取超限费。
记者了解到,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在消费假期之前不少银行为刺激消费,会将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临时提高,而临时额度一般会在30天左右到期,到期后,信用卡额度就恢复为原来的信用额度,而如果当月还款日,持卡人没有把这笔超出透支额的款还上的话,会按一定比例收取超限费,大部分银行的超限费是按照超限金额的5%来收取的,所以持卡人务必要在还款日前记得将这笔钱还上。
一些市民对此抱怨,有时在刷卡时超出了额度的金额,并没有接到银行的短信提示,因此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超限费,这实在让人感到不满。
不过,现在这个颇有争议的费用正在逐渐淡出。在4月各大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公示潮下,多家商业银行取消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免收超限费。据业内介绍,包括工行、建行、交行、华夏银行均已免除这项费用。还有银行表示,在明年6月底前,暂时不予收取。甚至有银行干脆表示不能超过卡内额度刷卡,以避免超限费。
也有银行下调了信用卡超限费的收取标准。据悉,兴业银行在4月1日下调了该行的超限费收取标准,将此前的按照超出额度5%收取,最低20元的标准降低至按照超出额度5%收取,最低10元,也在一定程度减轻了持卡人的负担。
按照此前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提供超限额用卡服务、收取超限费等必须以持卡人开通此项服务为前提。发卡银行必须在持卡人开通超限额用卡服务之前,明确告知持卡人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计算方式、关闭此项服务的权利等信息。
一些理财专家分析认为,超限费本身不是不能存在的,问题在于收取的方式是否合理。信用卡虽然具有透支功能,但客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同样重要。对于部分银行取消这笔费用,虽然值得鼓励,但这仍是银行自发行为,不具备强制效应,要取消就应该全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