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信用卡的黄金年代。在1982年经济衰退结束后,通货膨胀率快速下降,美国居民消费水平回升,随着美国信用卡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成熟,信用卡在居民中的渗透率达到72.7%,人们开始大量使用信用卡进行日常消费。至20世纪90年代,美国信用卡体系已经基本固化,各主要机构信用卡利率定价出现僵化,各大机构信用卡循环利率保持在18%~20%之间浮动,信用卡行业的发展放缓。在此情况下,第一资本银行率先从信用卡循环利率处找到了突破口,在信用卡利率定价时纳入持卡人信用因素,实现差异化定价,创造出了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为持卡人提供了一个低息贷款换高息贷款的债务置换的机会,同时也打破了信用卡行业利率僵化的状态。时至今日,信用卡余额代偿已经成为美国信用卡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信用卡余额代偿的基本模式
信用卡余额代偿(Credit Card Balance Transfer)是代偿机构以其他发卡机构的信用卡持卡人作为目标客户,向该持卡人提供一定时期的低利率贷款用于偿还该持卡人在其他发卡机构的原有债务,并尝试用具有优惠消费利率的新开信用卡将该持卡人转化为代偿机构固有持卡人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信用卡余额代偿是一种较为成熟的短期至中期消费融资方式,其商业本质是发卡机构面对饱和的信用卡市场,获取客户的模式。
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的参与主体
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运作流程中共有三方参与,分别为:持卡人、代偿机构(即提供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的发卡机构,美国的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通常为银行的信用卡部门或子公司)、持卡人原借贷机构(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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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的运作流程
持卡人,即拥有信用卡的消费者,信用卡代偿模式下的持卡人均与其他的发卡机构存在信用卡债务,且这笔信用卡债务的利率较高(存在相对较高的信用卡债务)。此时持卡人便可向代偿机构申请办理代偿业务,获得一张代偿机构的信用卡,用一笔低利率贷款去偿还原借贷机构的高利率债务,以此来降低原本的债务负担。
代偿机构是提供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的信用卡发卡机构。持卡人将原借贷机构具有信用卡债务的卡号和需偿还的债务金额提交给代偿机构后,代偿机构会直接代替持卡人一次性偿还该笔债务。需注意的是,代偿机构代偿的金额不能超过持卡人新开信用卡的授信额度。
代偿机构通过借助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为其他发卡机构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低利率借款渠道,满足其进行信用卡债务重组,降低债务负担的需求,从而建立与持卡人的业务往来,进而通过较长期免息的方式培养持卡人使用本机构信用卡的消费习惯,最后将其转化为本机构的固定持卡人。
持卡人原借贷机构是持卡人在办理代偿业务之前的信用卡债务的债权人。当代偿机构将债务还清后,持卡人与原借贷机构的债务消除,该笔信用卡债务的债权转移至代偿机构,持卡人直接还款给代偿机构即可。随着时间的发展,原借贷机构也逐步推出代偿业务,到如今,信用卡余额代偿已然成为主要发卡机构的一项基本业务,同时也是获取客户的标准工具之一。
持卡人办理余额代偿的费用构成
在信用卡余额代偿过程中,持卡人需要承担的费用构成,同时也是代偿机构的盈利来源,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代偿机构向持卡人收取的代偿服务费、代偿机构向持卡人收取的利息以及如果持卡人违约或逾期产生的罚息。
代偿服务费。服务费是持卡人申请办理信用卡余额代偿需要缴纳的费用,该费用主要由持卡人需要代偿的金额决定。对于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服务费是代偿机构一定可以实现的当期收益。
余额代偿机构收取服务费经历了从免费逐步演变为收费的过程。根据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数据的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前美国将近50%的代偿机构不收取代偿服务费,至2010年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逐步开始收取服务费,至2016年末,免服务费的代偿机构占整体代偿机构的比重回升至10%左右。
目前,信用卡余额代偿的服务费大约为3%~5%,2018年持卡人办理代偿的平均服务费为2.8%。机构在收取代偿服务费的时候有最低的收费要求,一般以3%~5%或5美元作为最低服务费标准。如果持卡人只代偿150美元以下,则按照5美元的标准收取服务费;若持卡人代偿金额高于150美元,则按照代偿总金额的3%~5%收取服务费。
利息。利息是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之一,具体的金额计算主要依据两个贷款利率:一是针对于持卡人原有债务转移到代偿机构后,代偿机构向持卡人收取的贷款利率;另一个是代偿机构发给持卡人新信用卡的消费利率(Purchase Rate)。
持卡人办理余额代偿后,代偿机构会给予持卡人一段时间的促销期(Promotion Period)。在促销期内,代偿机构会为持卡人提供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和消费利率均会下调。在2007年,超过30%的代偿机构针对代偿后的债务收取贷款利率,10%的代偿机构对新开信用卡收取消费利率。从2010年开始,接近所有的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将促销期内的贷款利率和消费利率均降为0。也就是说,在促销期内,持卡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同时也意味着这段时间内,代偿机构没有任何利息收入。
在促销期结束后,贷款利率和消费利率会上调至标准水平。如果持卡人没有在促销期内偿还完全部贷款,那么接下来缴纳的贷款利息将根据促销期结束时持卡人尚未偿还的债务和上调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得出。促销期的长短由代偿机构自行决定,通常以月为单位,目前呈现不断变长的趋势。在2002年以前,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的促销期最长只有15个月;到2016年末,接近一半的代偿机构的促销期超过15个月。促销期不足12个月的代偿机构不足五分之一。
罚息。除了服务费、利息以外,持卡人有可能需要承担罚息的费用,这也是信用卡余额代偿机构未来可获得的另一项收益,即持卡人未能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被金融机构强行收取的罚款利率。与信用卡逾期一样,在使用信用卡余额代偿时,一旦持卡人在任何情况下发生债务违约,则有可能被代偿机构收取高至年化利率30%的罚息。
余额代偿的授信额度
持卡人获批余额代偿的授信额度通常由持卡人的个人债务情况以及信用水平决定。授信额度与信用水平呈现正相关相关,即申请信用卡余额代偿的持卡人信用越高,获批的代偿额度也越高(见图2)。2018年信用评级为最优的持卡人获批代偿额度平均为5453美元,信用评级为优质的持卡人获批代偿额度平均为4136美元,信用评级为良好的持卡人获批代偿额度平均为2845美元。由此可见,随着个人信用水平的下降,持卡人获批的代偿额度也随之降低。
图2 不同信用评级下持卡人平均获批代偿额度
信用卡余额代偿的市场情况分析
参与人群以高信用人群为主,但整体参与度低
代偿机构主要以高信用评级的持卡人作为主要目标群体。高信用评级持卡人主要指在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单独设立的美国居民的信用评级体系(Consumer Credit Panel)中评级为最优级和优质级的持卡人。根据该体系持卡人的个人信用可以分为最优、优质、良好、次级与深度次级五个等级,“最优”是指信用分720以上人群,该群体占信用卡持卡人的比例为62%;“优质”指信用分660~719人群,该群体占信用卡持卡人的比例约为17%;在信用分660分以下的为良好、次级与深度次级的人群,占信用卡持卡人的比例约为21%。
以信用卡余额代偿账户作为统计标准,在2018年,美国参与信用卡余额代偿的持卡人中,最优级与优质级持卡人占持卡人总量的97%以上,其中最优评级持卡人占比为72%,优质级持卡人占比约为25%(见图3),其他信用评分的人群占比为3%。
图3 2018年信用卡余额代偿账户中不同信用评级账户的比重
根据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数据,在拥有信用卡账户的人群中,曾使用过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的账户不到10%,2014年的占比约为8%,到2016年下降至7%。此外,在办理余额代偿的信用卡账户中,75%的账户在三年内只办理过一次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对于余额代偿业务,持卡人的参与度不高。
对于代偿机构而言,用户低频次办理代偿业务是利好消息。因为一旦其他机构的持卡人转化为代偿机构的固定持卡人后,再转化为其他代偿机构客户的概率很低。根据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于信用卡余额代偿账户的监控与统计,只有20%~40%的持卡人在一年内完成了原有债务的整合与偿还,仍有40%~80%的代偿持卡人在促销期结束后,以上调后的贷款利率偿还债务。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信用卡余额代偿的市场规模统计分为三大指标:信用卡余额代偿金额、新开信用卡购物金额与年末未偿还代偿余额。信用卡余额代偿金额是所有用户从机构获得的代偿授信金额,代表了持卡人在一段时间内使用信用卡余额代偿的总量;新开信用卡购物金额是持卡人在代偿机构获得新信用卡后的总消费金额,体现了持卡人在原有债务上新增加的债务额度;年末未偿还代偿余额则是信用卡余额代偿用户尚未偿还的代偿授信额度。
信用卡余额代偿市场规模在逐步扩大。2018年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金额达到540亿美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38%,新开信用卡购物金额增长34%。
余额代偿规模占总体消费信贷规模比重较小。2018年同期美国的信用卡循环债务总额为9000亿美元,在假设信用卡余额代偿金额均为未偿还余额的极端情况下,则同期未偿余额的占比仅为6%。
目前余额代偿市场规模占比不大,有着较大的潜在业务需求。例如,2020年7月美国新闻网的一项调查统计表明,超过三分之一的信用卡持卡人对于他们需要偿还的利息与相应的利率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四分之一的持卡人背负的信用卡债务超过5000美元。
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的启示
从余额代偿的运营模式以及美国余额代偿市场的进展情况可以看到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具有积极作用。
差异化的利率定价体系,创新商业模式
在信用卡余额代偿出现前,美国信用卡模式普遍较为僵化,发卡机构对旗下所有的持卡人收取同一利率。对于很少违约的优质持卡人而言,单一的利率其实是不公平的。一旦次级信用持卡人违约,发卡机构用从优质信用持卡人处获得收益来补贴相应的违约损失。信用卡余额代偿商业模式的出现,意味着差异化的利率定价体系建立,利率市场化程度提高,打破原有僵化的利率定价规则,为信用卡市场注入了活力。信用卡余额代偿以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评分作为贷款利率的基础,引入风险差异化定价体系,使信用评分高的持卡人可以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如此一来,高信用评分持卡人不需要为低信用评分持卡人的违约行为买单,打破了优质持卡人补贴次级持卡人的僵化循环。
参与主体各获益处,降低金融风险
对于持卡人,代偿业务的益处主要有:一是持卡人可以通过将原有机构的高利率的债务转移到提供低利率贷款的机构从而减少利息支出;二是在每月偿还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使用信用卡余额代偿可以缩短整体债务偿还时间;三是持卡人可以将多家机构的多张信用卡债务转移至一家代偿机构从而实现优化个人资产管理,节约财务管理中的时间成本;四是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余额代偿的过程中保持原有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可以降低信贷利用率(Credit Utilization Rate,即持卡人使用循环利率的百分比,在FICO征信评分下,30%的信用评级取决于持卡人的信贷利用率,在使用信用卡余额代偿时保证原有账户处于可使用状态可以提升持卡人的总授信额度从而奖励信贷使用率),从而提高个人信用评分。
对于代偿机构,代偿业务带来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提供信用卡代偿的银行可以通过信用卡代偿有效地降低获客成本,以较少的支出扩大获客途径;二是一旦客户形成使用习惯,则可以快速地积累客户群体从而提升整体收益能力;三是利用信用卡代偿的优惠条款提升客户满意程度与忠诚度。信用卡代偿在为其拓宽了获客渠道的同时,也大幅增加了原有的获利渠道。
对于持卡人原借贷机构,由于代偿机构一次性买断了原有债务,持卡人原有的债务转移至代偿机构,持卡人的债务违约风险也随之转移,原借贷机构的信贷风险得以消除,但这也意味着该持卡人不再是原借贷机构的客户。由于持卡人的流失,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向促进该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信用卡产品结构,以提升原有机构的竞争力。
美国信用卡余额代偿是帕累托改进在金融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即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不对某一方造成任何损失,并至少能让另外一方获得相应的收益,从而实现多方共赢。余额代偿模式对于客户、代偿机构、原借贷机构三方都各获益处,降低了金融风险。
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丰富金融产品市场
由于美国的信用卡代偿并没有规定客户可以使用的期限与次数,所以客户可以多次利用信用卡代偿来满足相应的低息借贷需求。在此情况下,客户的议价能力直接被提高;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信用卡代偿必须利用利率差异化市场定价,由客户的总借贷需求与信用评级决定相应的借贷利率。在这种驱动因素下,银行必须不断地降低促销期内的优惠政策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信用卡代偿正是在此种情况下给予了客户更多的进行理性选择的机会,客户可以依据他们自身的信用评分选择留在原有银行并支付高额的利息支出从而节约相关的机会成本与时间成本,或选择提升个人信用并花费时间去研究如何使用信用卡代偿以减少利息支出。客户最终被收取的利率由差异化定价模式决定,所以高信用的客户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主动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服务。美国信用卡代偿在提升利率市场程度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了更多合理选择的机会,丰富了金融市场。
我国信用卡市场近年来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是持卡人数量和贷款余额都位居全球前列。但是,信用卡借款利率方面的市场化程度不高。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信用卡利率已经高于同期民间借贷利率。信用卡利率属于金融机构借贷利率,虽然金融机构借贷利率不在这次调整之列,但高于民间借贷利率会受到巨大的道德和舆论压力。借此契机,为了降低信用卡利率且推进信用卡利率的市场化定价,引入信用卡余额代偿机制未尝不是一种有益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