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开县的钱小飞(化名)在路上捡到一张信用卡,他用失主的身份证试出了卡的密码,帮忙透支了1.5万元。记者昨日从开县法院获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钱小飞家住开县镇东街道,在县城一家餐馆上班。去年6月11日下午1时许,他在路上捡到一个黑色手包,里面一张建设银行信用卡、一张身份证以及十几元现金。随后他到附近建设银行营业厅自动取款机上,通过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试出了信用卡的密码,并先后分6次透支了1.5万元。
失主唐某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说他的信用卡透支了1.5万元,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包丢了,于是报警。警方在事发14天后将钱小飞抓获。
今年1月6日,开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钱小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主办法官唐开奉介绍,鉴于钱小飞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家庭困难,身患严重疾病,案发后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因此,法院依法对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