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进行申报,很多人不明白两者的区别,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应该怎么选择呢?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公司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到纳税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缴应扣的税款后发放税后工资。“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纳税人可以不通过公司即扣缴义务人,而是在次年3月到6月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途径申报其他所得或专项附加扣除。
自行申报主要是给综合所得超过6万元的需要退税或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缴时提供方便,平常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可,税款按月在工资中扣缴。不愿意公司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知晓个人隐私的,或有其他收入所得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申报。
以上即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介绍和如何选择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