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透支,使用信用卡的用户都是相当了解,但近期在济南市市中区却发生一起银行起诉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透支消费案。消息一出,让人不免疑问:难道人死亡后也能继续信用卡透支消费?
据了解,张先生系某公司职员,于2006年10月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一张,领卡后进行了多次消费。2007年11月,张先生因意外原因死亡,张先生的遗物均由其女朋友保管,赵某某的父母处理完毕张先生的后事,一直生活在外地的老家。
但在几年后,张先生的父母竟收到银行的起诉书,要求其在继承张先生遗产范围内偿还信用卡欠款及利息、违约金,共计2万余元。
接到起诉书后,张某夫妇表示困惑,关于儿子的信用卡办理及使用情况一向不甚了解,儿子意外身亡不但没有遗产,连遗物也没有留下,家庭贫困无法偿还2万多元欠款。
对此,经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主审法官调查发现,银行起诉的欠款明细中逾期未还的欠款第一笔2000元,系张先生死亡前一天消费的,在此笔消费前,张先生并没有不良记录,但在死亡几个月后突然又出现了两笔交易,套现数额1万元,直至银行起诉时,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已经累计到了2万元。
经主审法官分析称,张先生的信用卡透支是在意外死亡之后,而公民的民事权利义务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张先生死亡后不会再有民事行为,死亡之日起不再享有民事权利,也不再享有民事义务。
但银行坚持原起诉意见,要求张某夫妇偿还欠款,主审法官便通俗地解释称死人不会刷卡,法院怎能判其还钱。但银行还是坚持应由张先生的继承人偿还,要求法院判决这笔信用卡透支案。
最终,市中区法院判决驳回了银行的部分诉讼请求,而关于这一死亡后继续透支信用卡消费的案件也划上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