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有哪些惯用的套路?
套路一:职务便利窃信息,克隆卡片数十张
2016年1月,某音乐餐厅服务员梁某,在给顾客结账时,梁某持读卡器盗刷他人信用卡并偷记密码,先后窃取了7名消费者的信用卡信息及密码,后将上述银行卡信息卖与他人盗刷、取现,致各被害人共计损失8万余元。3月,在梁某工作的另一家餐厅,他故技重施持读卡器偷刷顾客信用卡,先后窃取了被害人叶某等人共计19张信用卡信息。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法官提醒:
银行卡盗刷最常见的形式是“克隆卡”,即盗刷人盗取他人的卡片信息后,伪造卡片,并使用盗取的银行卡密码通过ATM机或POS机取现或转账,实施盗刷行为。在使用信用卡或者借记卡消费时注意不能让卡片离开自己视线,输入密码时一定要用手遮掩。
套路二:拆了东墙补西墙,无力偿还成卡奴
颜某是个卖家具的小生意人,前几年由于生意不景气经营亏损,无力承担生活开支。颜某便用手头办的兴业、中信等5张信用卡提现,将这些钱用于生活开支和偿还欠款,拆东墙补西墙,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十五万余元。案发后,颜某家属代其偿还了信用卡的透支款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
信用卡消费有时候会让人有种不是在花自己的钱的错觉,但信用卡消费只是透支未来延期支付,过于依赖信用卡会让自己陷入窘境。因此,使用信用卡一定要把握好分寸,要将信用卡的消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中。
套路三:盗人身份来办理,债累累陷囹圄
小芬在妹妹小敏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身份证复印件申领了广发、浦发、光大、中国银行信用卡。小芬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使用上述信用卡进行大量透支消费、套现,共恶意透支本金合计人民币272343.94元。经银行多次催讨未予归还。小芬还以本人身份申领了若干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本金达286545.4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芬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法官提醒:
各大银行为了扩大信用卡市场份额,在审核和风险把控上存在一定问题,这也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空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在使用身份证件时要尤为慎重,如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在上面注明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