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3月21日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通报,警方侦破2.19新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情况,提醒银行系统有效提高对信用卡的监管和群众防止出现信用卡被复制、盗刷情况发生,保护好自己信用卡的信息。
案例:2月20日,莆田市城厢警方接到受害人陈某报案称:其接到某银行提示短信,称他的信用卡于2月19日刷卡消费10万元人民币。陈某确认自己2月19日并未刷卡消费及信用卡取现等各项业务,而且在此期间信用卡一直在自己身边,不可能是自己刷卡,陈某意识到可能是被人盗刷,于是向警方报警。
侦破:警方通过初步侦查,发现陈某系信用卡非法套现时被人盗取信息,嫌疑人通过复制卡盗刷陈某的卡内资金,警方在侦查中判断这可能是一个专门盗取他人信用卡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所为。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此类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经过一系列工作措施,成功抓获了该犯罪团伙全部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大量高科技制卡设备、POS机、转账宝及用于复制银行卡的空白磁卡等作案工具,避免了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分析:警方发现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一套复制、制作银行卡的设备,利用网络和街头小广告,大量发布提供信用卡贷款、套现等业务广告,骗取大量银行卡信息进行复制,然后分散到商店的POS机或银行的ATM机上将卡内资金迅速取走。
警方提示:持卡人保护好自己信用卡信息,个人银行卡不出租、出借,不随意丢弃,不非法套现信用卡资金,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密码。如果发现自己信用卡内资金被人盗刷,应及时报警。银行部门要应严格信用卡的发放工作,把关POS机、加强对POS机特约商户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