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关于信用卡诈骗的案件频繁出现,近日,又有新的信用卡诈骗方式出现,三名男子在银行柜员机处,使用拍肩转移存款女子视线,再以调虎离山之计,从其银行卡上提走现金14,000元。
据了解,三名80后广西籍男子唐某弟、陆某作、覃某锦商谋赚钱大计,唐某弟提议大家分工合作,转移提款人视线趁机插卡实施调虎离山的办法搞钱。2012年10月21日下午,三人前往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一间邮政储蓄所柜员机处伺机作案,当看到正在该处存钱的女子钟某后,覃某锦先上前拍了一下钟某的肩膀然后慢慢走开;钟某回头看时,站在旁边的陆某作赶紧上前,将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迅速假意插入柜员机插卡处;钟某发现没什么事后转身见陆某作拿着柜员机插口处的银行卡,误以为陆某作拿了她的卡,遂抢回;此时陆某作好心提醒钟某这张卡不是她的,她的卡被刚才拍肩的男子拿走了;钟某看后发现卡确实不是自己的,恍然大悟后大叫着追了出去;这时,一直站在后面的唐某弟上前,从钟某实际上还留在柜员机内的银行卡上分7次共提走现金1,4000元。
同年11月2日,该三名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唐某弟、陆某作、覃某锦合伙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法院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检察官提醒,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及恶意透支等行为,均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