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很多的小伙伴可能并不将不按时还信用卡,或者是不还信用卡放在心上。但是今天融小妹要跟大家说的是,一男子因拒还信用卡,被判处了有期徒刑3.5年,那么你还敢不还信用卡吗?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45岁的林某,是石狮蚶江人,他通过小舅子蔡某的同意,用蔡某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同时通过伪造证件的方式骗取银行信用卡。在几次透支后又拒不还款,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那为什么林某的判处如此严重呢?原来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足够的财力证明,林某就找到中间机构,将蔡某所住的房屋面积虚报至680平方米,然后成功的拿到了信用卡。
同时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林某从2013年,就不按时还款,期间蔡某也帮还了几次,同时催林某去还款。但是直到案发时,蔡某才知道林某不仅没有及时还款,还伪造了房产证明。
而经过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卡恶意透支人民币210723.6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林某伪造房产证,可酌情从重处罚,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融小妹温馨提示
其实,讲述上述案例融小妹想提醒大家的有两点,其一是不要随意的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以免用于非法用途;其二是信用卡一定要按时还款!
不要随意的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融小妹提醒大家在实际生活中,千万不要随意的将身份证借给别人,以免被他人别有用心的利用,最后哭都来不及!
信用卡要按时还款。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信用卡的按时还款一定要注意,这是因为不按时偿还信用卡,不仅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从而影响自己以后的贷款、买房等,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