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您好,我是xx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中心发现您的信用卡近期在境外消费300美元,请问是您本人或本人授权消费的吗?”小王以为遇上了电信诈骗,随手挂了电话,过了一会,他突然想起来上个月的确在该行办理过一张国际信用卡,卡号信息也对得上,小王立即联系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经证实,小王的信用卡近期确有境外淘宝交易记录,在核实确非小王本人或本人授权消费后,银行及时冻结了被盗刷的资金并为小王更换了新的信用卡,但这部分拒付的资金则需支付宝承担。
自2018年11月以来,支付宝公司陆续接到20余张境外信用卡持有人向发卡银行提出的非本人交易拒付申请,总金额达近4万元人民币。通过对物流追踪,发现大部分交易是在境外通过淘宝购买商品然后集中配送至青田一处地址,收货人共有4名,且为亲属。2019年1月,支付宝工作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查证,物品是4名收件人旅居法国的亲友陈某所购。原来,陈某偶然间发现可以在境外利用漏洞,使用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行消费,于是其通过国外网络平台购买他人国际信用卡信息,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信息通过支付宝在淘宝上购买商品数百件,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之后信用卡持卡人向发卡行提出非本人交易拒付申请,造成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资损,截至2019年9月,银行已报回拒付77笔,累计金额39867元。近日,青田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经青田县法院依法审理,决定采纳青田县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机关提醒:大家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信用卡等信息安全,如发现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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