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又称卡债族,最先源于台湾。台湾地区将无力偿还银行最低还款额,且连续3个月未能还款的人定义为“卡奴”。中国大陆民间亦作讽刺或自嘲使用,指因为使用信用卡、现金卡透支消费,月薪或收入无法将支出的部分摊平,首期只能缴部分的金额,之后需给付金融机构循环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而背负高额卡债,个人财务周转不灵的人。 2004年开始,在中国大陆金融机构疯狂推销下,加之核卡基准下降,信用卡迅速流行。非理性消费的增多,使“卡奴”们陷入一种难以走出的财务困境,以致形成恶性循环。
信用卡高度普及时代,各金融机构竞争,为推销信用卡,纷纷对新会员推出丰厚礼物或刷卡数次可获积分回赠或年费优待等,吸引人们申请信用卡。而额度限制又给的越来越高,甚至一张卡额度便达到月收入的几倍至十几倍。由于刷卡购物可在数十日后缴款,并可以利息为代价延后缴款或分期付款,使得没有积蓄的“月光族”(指每月将收入全部花光的人)或学生等超额消费,导致出现“刷卡风暴”,纷纷欠高额卡债并无法按时付清,只得长期背负卡债。
卡奴的特点:
1. 奢侈性消费。
2. 收入中断,或收入不稳定。
3. 急难性支出。
4. 道德风险。
5. 信用扩张。
6. 银行的惩罚性违约金,导致利滚利。
7. 继承已往生的亲友的负债。
8. 投资失败。
9. 受到诈骗,因而购买高价但低价值的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