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员本该是信用卡审批的第一道把关者,现如今却成为了犯罪的“帮凶”。
近日,一起信用卡诈骗案遭曝光。据判决文书显示,一男子吴某利用他人信息在北京两家银行申请了近200张信用卡,并在一年多时间里恶意透支了270余万元。
风控难挡内外勾结
经调查,该案系吴某与两家银行信用卡业务员勾结所致。缪某本来为信用卡业务员“拉人头”赚提成,后与吴某勾结,帮助吴某伪装信用卡信息下卡再从中获利。武某所提供信用卡身份信息均由网上购买的来,成本每套仅为5元。
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骗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累计数额达200余万,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决如下,吴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退赔两家银行所受的本金损失。
吴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银行有严格的风控系统,但也难以提防内外勾结的情况发生。
信用卡类犯罪高发
近年来,随着消费理念的转变,银行信用卡业务暴涨的同时,也催生了信用卡类犯罪。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构成犯罪金额、司法处理方式等作出了重大调整。
《解释》提高了入罪门槛、也明确了构成“非法占有”及“恶意透支”的相关条件,意在对信用卡类犯罪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