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银行或者贷款公司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总是被一些专业术语搞混,尤其是抵押和质押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5个容易混淆的方面介绍一下。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以上就是抵押和质押的五大区别,大家在贷款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看清到底是抵押还是质押,只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知道哪些是属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