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6月4日消息,宝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穆迪和标普评级分别为A2、稳定和A、负面)宣布,公司拟于6月7日当周,通过旗下全资欧洲子公司BMW Finance N.V。(发行人)启动在中国银行间市场的人民币债券发行。具体视市场状况而定。发行人拟根据规模1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票据发行计划发行1年期商业票据,并根据规模25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债券发行计划发行期限最多3年的中期债券。宝马将为所发商业票据和中期债券提供无条件和不可撤销担保。
中国银行将是商业票据和中期债券发行的牵头经办人和牵头账簿管理人,汇丰银行(中国)将是商业票据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将是中期债券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