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份仲裁裁决存在严重的错误,不仅侵害了上市公司众多中小股东、债权人的利益,还违背了《合同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不特定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
如此严厉的措辞,出现在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公告,俨然成为了这家公司喊冤叫屈的渠道之一。
喊冤的公司是全新好。
据全新好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由法务部转交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及《关于(2019)深国仲受3032、3033号裁决的少数仲裁员意见》。
这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标的额分别为910万元和2700万元。两份裁决书的申请人都是谢楚安,第一被申请人都是练卫飞(曾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并于2008年2月至2014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在两案中均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分别为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审理过程中注销)和林辉云。
据裁决书,仲裁庭依多数意见作出的裁决内容为:第一被申请人练卫飞偿还借款本金、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补偿律师费等。
裁决书中涉及到上市公司的主要有一条,以《裁决书》(2019)深国仲裁3033号为例,其中写到: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承担的全部借款本金2700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裁决书》(2019)深国仲裁3032号也要求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承担的全部借款本金人民币910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据此,全新好不干了。公告称,对于前述裁决情况,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请求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仲裁裁决。
全新好提出,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隐瞒本案涉案借贷关系中,谢楚安的儿子谢锦湃具有事实代理权利,并已经确认收到大额还款;隐瞒还款证据;隐瞒申请人明知练卫飞无权代理上市公司证明申请人并非善意的证据;隐瞒伪造银行流水的证据)。
全新好公告称, 该裁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裁决在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认定中,与《证券法》、《九民纪要》、《民法典》关于担保的司法解释存在严重背离。
回查公告,自2017年开始,全新好已多次披露该案的进展,并曾披露过两份《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2019年9月,全新好曾公告,两案均为原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利用其控制公司的便利,以公司作担保向自然人谢楚安借款,该担保未经公司任何审议程序,公司时任董事会、管理层对此毫不知情。
更早前的2017年4月,练卫飞曾对包括上述两案的四起诉讼和仲裁案件作出承诺,若因上述案件导致公司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则全部由练卫飞本人无条件承担。
如今,裁决依然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全新好当然不愿意。
部分仲裁员也支持全新好。公司12日晚披露了《关于(2019)深国仲受3032、3033号裁决的少数仲裁员意见》主要内容,仲裁员陈磊对仲裁庭多数意见认定的主要事实均予认可。并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认定和第三被申请人的保证责任的处理和认定予以赞同。关于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上市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下半年,深圳证监局曾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练卫飞的主要违法事实之一就是以全新好名义借款、提供对外担保。
这次,全新好能撇开前实控人练卫飞的案件牵连吗?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