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平时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再合并全年收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有朋友不太明白什么是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那么一起了解下预扣预缴这种计税方法吧!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是指扣缴义务人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计税方法。
在预扣预缴的计税方法下,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全额预扣预缴税款;
第二步,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此外,在预扣预缴环节,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或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送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在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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