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张信用卡破解密码挥霍八千多被罚两万
路边捡到信用卡并破解密码,取走8600元钱。近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拾得他人信用卡并破解密码取款挥霍的案件进行公诉。经过审判,被告人颜某某、颜某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两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两万元。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被告人还是失主的同事。
2011年3月份某一天,颜某某、颜某在胶州市某办事处外出玩耍时,捡到了朱某的一个钱包,两人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几十元现金和农行信用卡等钱物。接着两人就在该办事处内找到了一个ATM 取款机,并尝试破解此卡密码 ,经过一番研究终于破解了这张卡的密码 ,并从卡上取走了8600元钱。
失主朱某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后,就到银行挂失并报案。在警方调查过程中,调出朱某银行卡的消费记录,查找到了当时取款的ATM 机,并找到了当时的监控。朱某当时一看这两人还是自己的同事。根据这一线索,警方很快就将两人从公交车上抓获。在审讯过程中,颜某某和颜某交代了拾得信用卡后的事情经过。随即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
经过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颜某某、颜某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违法行为。两名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颜某某、颜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