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想过,自己存入银行的钱也可能会失踪?一般情况下发生这种事件的概率很小很小。在老百姓眼中,银行一直都是很可靠的金融机构,所以很少联想到存款失踪。可前几日,广西某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累计800多万的储户资金不翼而飞,一向严谨的银行为什么会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存款丢失了银行会不会进行赔偿?
800余万元储户资产失踪
在广西的黄先生是一名拆迁户,得到拆迁补偿款后在某银行买了80万的理财产品,可是当黄先生查账户时却发现,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被取消了,资金账户里面的钱也不见了,这一下黄先生慌了神,连忙报警。
经过银行的调查,嫌疑人为该银行的原客户经理谢某,谢某在职期间,利用部分储户不懂网银操作,连续作案,截至案发,已经转走了13名储户共800多万资产。
嫌疑人手段并不高明
其实,转走13民储户800多万的谢某使用的伎俩并不高明,都是利用受害者不会使用网银、U盾、或者手机银行来进行犯罪。
1、银行U盾。黄先生被骗就是被谢某利用不会使用U盾,先是诱导客户设置简单的密码,然后将U盾调包,再一步步将客户账户里面的钱通过U盾转移到自己控制的账户当中。
2、网银与电子银行。在受害人当中,不少客户不懂网银或者电子银行的操作,再加上对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般也没有什么戒备心理,这就给了嫌疑人谢某可乘之机,利用网银多次划款,造成客户财产损失。
从本次案件可见,受损失的客户都是对银行一些业务工具不熟的人,加上有银行这块牌子作为掩护,银行员工想犯罪的话,成功概率往往也比较高。从作案资金来看,受损失的客户一般都购买了理财,在产品未到期的时间内,给了嫌疑人充足的作案时间。
存在银行的钱不翼而飞,银行会不会赔钱?
在此案中,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犯有盗窃罪,对其提出公诉,但并未对银行提出上诉,是不是意味着银行在这件事情当中并不负有责任,不用赔偿了?
银行需不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需要检察机关对犯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假如在犯罪行为过程中,银行没有履行到相关督查的义务,银行也要负相应的责任。只要银行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这类犯罪可能就和银行关联不大,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银行就不会进行赔偿。
例如,2016年广州的李女士经银行工作人员引导,购买1000万某款理财产品,由于当时额度原因并没有及时买上,后面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某款理财仍有额度的时候,果断买入,过后几个月由于出国,李女士并没有及时查看自己账户内的资产情况,等回国后才发现,自己这1000万已经不见了,被伪造的授权书划走了!李女士与银行协商无果以后将银行告上法庭,但初审判决银行已完全履行义务,并没有赔偿责任!
不过,受害人可与银行进行磋商。万一发生了这种事故,从公众利益出发银行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对员工的监管不够,不用负刑事责任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应适当补偿客户损失,加上为了维护银行声誉,一般也会给客户补偿部分损失,金额很大的话想从银行得到全额的补偿应该不太可能。
那么,品存君在这里提醒各位投资者,涉及到自身财产就要多留几个心眼。对银行业务不熟,涉及到大额资金,大家千万当心,万一让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就不好了。比如银行U盾要一直拿在自己的手里面,不轻易交给他人,密码设置复杂一些,万一U盾丢了也不至于钱财轻易被盗。
银行一直以来被老百姓认为是存放钱财最为安全的地方,大家对银行的戒备心并不高,恰恰这点也就成了某些犯罪分子最好的武装。如果储户存在银行的钱或理财资金被盗,大家认为银行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