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张信用卡,即使没激活,也会有信用不良记录?最近,市民林雷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为此,他拟好了起诉书,要把发卡的银行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消除信用不良记录,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
授信一千元是在羞辱我
昨天,林雷向本报记者反映说,发卡银行未经他本人同意,就从他的信用卡中扣走了20元快递费。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这20元钱产生了滞纳金,他也因此有了信用不良记录。
据了解,今年2月初,林雷在银行一位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决定办理一张该行的信用卡。此前,林雷已经办理过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还是一张金卡,信用额度不低,有3.5万元。但是,他拿到新办的信用卡时,却意外地发现,新卡的信用额度只有1000元。
林雷说:一般人办信用卡,额度都是以万元计,我感觉1000元这么低的信用额度,对我是一种羞辱,人格侮辱。他认为,自己在银行里还有很多存款,买房买车都是一次性付款,以前从没有信用不良记录,这么低的信用额度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所以拿到卡后,林雷就提出要注销这张卡。但是,因为这张新的信用卡是银行以快递的形式寄给林雷的,因此产生了20元快递。
我为何要花20元买羞辱
林雷也不同意在该信用卡内支付这20元快递费。我为什么要花20元钱,买一个羞辱呢?因此,他和银行工作人员有了争议,林雷说:银行不顾我的反对,强行扣款20元后,强行收取这20元的利息、滞纳金,还作出了我信用不良的结论。这一结论,导致林雷没法在其它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不久前,林雷去其他银行办理贷记卡,对方告诉他:因为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他行贷记卡为呆账状态,因此,目前无法为您办理贷记卡,敬请谅解。
据了解,早在林雷和银行争议初期,就有朋友劝他:不就是20元钱吗?你万一因此留下信用不良记录,代价太大,还是把钱交了吧。但是,林雷没有听从朋友的劝告,他坚持要找银行讨个说法。他说,自己并非舍不得这20元钱,而是觉得不合理收费不应该交。
律师说法
未激活就扣款涉嫌侵权
林雷在起诉书中说,他拒绝支付20元快递费,并非不守信用,而是双方对该扣款存在争议。但是,银行在明知上述情形的情况下,仍然作出林雷信用不良的判断,并将其公之于众,严重损害了林雷的名誉,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认为,即使银行认为20元快递费应当由林雷承担,可以向林雷要求通过其他途径支付。但是,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第五条,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银行在林雷激活信用卡前,未经林雷同意,擅自在林雷的信用卡内扣取快递费人民币20元,已经侵犯了林雷的资金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清除交易记录的责任,有关的滞纳金和利息等,也不能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