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照消费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将按逾期天数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笔贷款的逾期天数计算。 单笔贷款(不含自助网上申请的商品贷款)本金或初始额度高于或等于2000元的,逾期第10天罚款40元;逾期第30天,罚款增加100元;逾期第60天,违约金增加150元;逾期第90天,违约金再次增加150元。 贷款本金或初始额度低于2000元,通过自助方式在线申请的商品贷款逾期第10天,将产生20元的违约金;逾期第30天,罚款增加60元;逾期第60天,违约金增加110元;逾期第90天,违约金再次增加110元。 另外,如果你继续长期逾期,会直接导致贷款合同提前终止。一旦贷款合同提前终止,你应该一次性偿还贷款合同下的所有款项。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压力,以及对您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请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当然,如果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还款,请及时拨打还款热线400 027 1268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出示相关证明,吉藏将竭诚为您服务。 |
吉藏逾期还款违约金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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