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1月,市民陈女士收到一条短信,短信显示自己的一张信用卡在仙游县鲤城的一家电器店消费9000多元。陈女士打开钱包,看到信用卡并没有丢失,以为是诈骗短信,并不在意。可随后她发现自己的信用卡真的被刷了9000多元,脸都吓绿了。自陈女士后,仙游县警方频频接到类似的报案。
昨日,记者获悉,一名泉州籍男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使用信用卡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4万多元的事实,让这一连串的疑问有了答案。
今年24岁的连某锋是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柳厝村人。据他供述,他从网上购买了几张假的信用卡,价钱是按卡上金额的70%付给对方的,卡上提供了许多人的身份信息。随后他伙同同村的连某钦开始疯狂刷卡,他们先来到仙游县某购物广场,使用伪造受害人耿先生的招商银行信用卡购买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0901.6元。接着又来到仙游县八二五街道某打金店,使用伪造受害人陈女士的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购买金块,价值人民币9950元。最后来到仙游县鲤城街道一家手机专营厅,使用伪造受害人章女士的招商银行信用卡购买手机3部,价值人民币7120元,但这回没那么走运,专营厅老板茅某发现该信用卡是伪造的,当场报警,抓获连某钦。趁着现场混乱,连某锋得以逃脱,回到老家泉州市泉港区。
连某钦被判刑后,今年10月11日,鉴于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威慑,在家人动员下,连某锋主动向仙游县公安机关投案,同时他还交代了盗刷银行卡被发现逃脱后,还到泉州等地多次复制购物卡到超市购买贵重物品,诈骗了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