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朋友想知道符合哪些条件不用交个人所得税,那么符合哪些条件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符合哪些条件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以下情形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以上即为纳税人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