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二人合谋利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银行信用卡套现消费,因为到期还不上银行的钱,便以支付好处费为诱饵设计骗取代还款人2万余元。近日,四方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和刘某均以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市民刘某某、刘某从2010年6月份开始利用假身份证,到银行申请办理了透支额度分别为12000元和10000元的信用卡两张,办卡之后找人通过POS机套现用于日常消费。刚开始两人过得很舒服,后来逐渐还不上钱便开始犯了愁。当刘某某在报纸上看到一个代还款广告时心生一计,和儿子商量骗这些代还信用卡人的钱。2011年2月10日,刘某某联系了男青年张某说自己的信用卡账单到了还款日,但是手头拮据,允诺给460元好处费让张某帮忙代还透支款,并将信用卡交给张某由其第二天刷出还款金额还钱。张某信以为真帮忙还款22000余元。随后,张某发现其信用卡已被挂失冻结使用,再联系刘某某已查无此人,方知上当受骗的张某急忙报警。
原来通过短信提示知道已经还款的刘某某马上给银行客服打电话将信用卡挂失失效了。过了几天,两人又拿着补办好的信用卡继续套现透支消费两万余元,一直还不上。直到4月18日,父子两人再次联系到一位代还款人故技重施时被警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