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女高管董某帮丈夫的公司经营刷卡-套现业务,5个月间套现70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5年后,她向市二中院提出了上诉。
39岁的董某有着大学文化,原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市场部经理。2010年10月,她的丈夫许某在建外SOHO租房开办公司,但并无正当业务,主要从事刷卡-套现。2010年11月,许某交给董某3台POS机,让她帮人刷卡 套现,自己则到国外学习MBA。
此后,在许某的授意下,董某和该公司雇员张某开始了刷卡套现的非法经营,每笔业务收1.5%-2.5%的手续费。
公司每次刷卡后,在国外的许某都会在境外把公司账户上的钱转入他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再转入刷卡人的账户。
2011年4月,银行监测到涉案的3台POS机消费记录不正常,便将POS机收走。随后,许某又申领到4台POS机,继续刷卡套现。去年5月4日,侦查员在丰台区将张某抓获,并于当天在董某的办公室将其抓获。许某则在逃。
法院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间,张某伙同董某通过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在POS机上进行虚假交易的手段,先后为他人套取现金共计707万余元,并从中获利约8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鉴于张某、董某均能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董某的亲属已帮助退缴了全案的违法所得,故对其分别酌予从轻处罚,一审分别判处张某和董某有期徒刑6年和5年。
宣判后,两人均不服,提起上诉,希望法院能再轻判。目前,此案还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