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的一份议案引发热议。他建议修改刑法第177条,将出售、购买信用卡行为纳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份议案引得现场强烈共鸣,几分钟时间,30多位代表签名附议。 陈伟才是谁呢?他现在的身份是广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而在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名册上,他的身份还是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这并非陈伟才第一次提出将“买卖信用卡入刑”,因为陈伟才认为,电信诈骗近年来已经泛滥,非常严重。那么,“买卖信用卡”与金融诈骗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被建议入刑? 根据全国人大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包括各种银行卡。陈伟才告诉记者,他经过大量的调研和长期的研究,认为电信诈骗案件高发已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 陈伟才:现在确实电信诈骗已经非常泛滥、严重,每年有30多万电信诈骗案件,去年有50多万起,全国损失了107亿,这是我昨天在公安部拿到的数据,和2013年的30多万起,发案数上升了67%,上升的幅度非常惊人,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而打击电信诈骗,必须从源头抓起。陈伟才说,电信诈骗主要通过通信网络和银行线路两个渠道来实施,其中银行线路方面,电信诈骗最终能得逞,是泛滥的银行卡买卖市场。 陈伟才:我认为现在电信诈骗最终得以实施,能够得逞是在于他能把资金顺利地转账和取现,这就需要大量的银行卡。以去年在河南郑州发生的一起3866万被骗案件为例,犯罪分子一共需要3700多张银行卡才能够得以转账和取现,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3700多张银行卡都在犯罪分子在国内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回来的,网上现在也有银行卡买卖的市场,一套卡500到1000元,非常泛滥,成了一个公开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