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用信用卡套现
有笔钱要还给别人,我手上正好缺现金,大概3万左右,所以才想用信用卡暂时套现,没想到遇到骗子!前天向导报记者提起此事,徐先生很懊悔。
徐先生讲述:一位林女士告诉他,她的丈夫有信用卡套现渠道,可以帮忙。认识林女士有一年多,他比较信任,就找她帮忙。
10月7日,徐先生把自己的两张信用卡交给了林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并告知密码,让他帮忙套现35000元。
7日下午2:20左右,徐先生的手机相继收到了两条短信,提醒他的两张信用卡分别被人消费6800元和25000元。他以为是朋友在操作套现,没理会。2:40,他又收到一条短信,显示其中一张信用卡又被人取现2000元。
此时徐先生感觉不对劲,马上打电话给林女士,问她怎么回事。过了一段时间,李先生告知:被骗了,信用卡被人拿跑了,找不到了。
徐先生赶紧向银行挂失,然后报警。
信用卡被骗子盗刷
李先生拿信用卡去套现,怎么又会受骗?李先生告诉徐先生,他是托人去办,不想被对方骗了。
原来,李先生所托之人,是网上认识的男子,不太熟。7日,该男子带李先生到国联建材城三楼一家店里,自称这店是他表哥的,让李先生坐一下。
我看他跟小妹聊了几句,还从收银台里取了纸笔过来,小妹很热情,我就信以为真了。李先生回忆。
当时,男子说要去其他地方套现,不能有人跟着,让李先生安心在此坐着。男子走后,李先生坐在店里,等了一段时间,隐隐感觉不对,就去问店老板,结果老板根本不认识那个男子。
李先生马上拨打男子电话,开始还打得通,对方说在弄,马上好,随即挂断;再打,就无法接通了。李先生随后联系徐先生,但已经来不及了,信用卡已被骗子盗刷了。
商家没有核对签名?
16日,徐先生向导报记者出示了银行传真过来的两张 《银联POS签购单》,上面显示:6800元和25000元两笔消费,都是发生在厦门一家首饰店里,但下面持卡人一栏中的签名是陈某某,而非徐先生的名字。
徐先生说:如果商家在签名上把好关,是可以避免被盗刷的。
导报记者和徐先生一起来到这家首饰店,店里的值班经理坚称:工作人员肯定有核对,然后才会让持卡人刷卡消费。可能是持卡人没在信用卡背面签名,被盗刷者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也有可能盗刷者伪造了整张卡。
徐先生则肯定地说:我在每张卡的背面都有签名。即使没签,信用卡正面也有一个姓名的拼音,也能核对。
双方各执一词。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调查。在此,本报也提醒市民,一定要小心此类骗局。
律师说法
徐先生是信用卡诈骗共犯
就此事,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乐漂律师认为,那名男子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徐先生有信用卡诈骗的共同故意,自己也有恶意透支的目的,是信用卡诈骗共犯,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商家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对银行的损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