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对医保政策做一些调整,让我们的医保待遇越来越好。去年底,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医保政策做出了新的规定。来看看2021年医保新规。 2021年医保新规定 《意见》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从2021年招生当年开始,全国招生信息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招生信息质量显著提升。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意见》中与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1、明确跨系统保险的待遇衔接原则。 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2年以上的,因就业等个人状况发生变化,参保关系在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之间切换。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被保险人重新缴费后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以避免被保险人转换身份时医疗保险待遇的空白期。 参保人员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的,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等待期。 2.清理重复保险。 003010很明显,不允许重复参与。因为重复参加,被保险人无法享受多重福利,会浪费财政补贴。重复报名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多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在就业地保持参保关系。 (2)多次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多次参加保险,原则上保持学籍的招生关系。 (4)跨系统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兼职、临时工等灵活就业形式跨系统重复参与,保持符合条件的参与关系。 3.完善个人保险缴费机制。 明确办理医保参保退费的原则。如果是居民医保,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的可以退费。中途参加职工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退费。其余部分由省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可退和不退。 以上就是2021年医保新规的全部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
2021年将出台医保新规 看看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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