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昨天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在普通持卡人最为关心的信用卡收费陷阱方面,《征求意见稿》重点对超限费作出详细规定。发卡银行如果要收取超限费,必须事先获得持卡人的授权。银行必须在持卡人授权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通知,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撤销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和书面方式就超限费进行授权或撤销授权的操作。发卡银行收取超限费后,应在对账单中明确列出相应账单周期中的超限费金额。
目前,招商银行等部分银行不允许持卡人刷卡超限。广发、兴业和深发展等部分银行默认持卡人可以超限刷卡,即:在信用卡授信额度已经刷光的情况下,仍然允许持卡人继续刷卡消费,但在出账单时会收取超限费。超限费的费率通常为超限金额的5%,最低收费标准略有不同。例如,广发和深发展最低收取10元,兴业最低收取20元。深受持卡人诟病的是,在刷卡超限即刷爆时,这些银行不会给出提示。
在激活用卡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信用卡如果未经持卡人激活,则不得扣收任何费用。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学生,《征求意见稿》规定,发卡银行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核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符合条件的同一名学生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学生信用卡不得超限额使用。
此外,手里持有多张信用卡的多卡族如果再申办新卡,将受到银行的从严审核。《征求意见稿》要求,信用卡申请人有以下情况时,银行应从严审核并加强风险防控:在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中留有相关可疑信息或违法犯罪记录;在征信系统中无信贷记录;在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在征信系统中有多家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授信记录;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