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重要成员,是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61亿元,总资产超过1300亿元,总行设在深圳,营业网点目前分布于深圳、上海、福州、泉州、厦门和杭州等地。
平安银行信用卡(简称“平安卡”)是平安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安卡秉承“一卡相伴,平安相随”的品牌理念,依托中国平安集团专业雄厚的保险、银行、投资等综合金融资源,不仅为持卡人提供信用消费等金融理财服务,还为持卡人提供涵盖“消费平安、居家平安、旅行平安”的周全保障。
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本行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卡主卡。
附属卡申请人资格
个人卡 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15周岁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主卡持卡人承担附属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港、澳、台同胞无需交纳保证金,等同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即可办理。
申请表获取渠道:客户可从行营业网点获取宣传资料和申请资料,也可从当地台商协会﹑侨办等合作单位处获取资料。